第二条

有效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历史地名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和省对海域等地名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