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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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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有效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和分摊相一致的原则,并接受业主、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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