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和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规范,推动制定知识产权鉴定技术标准,指导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提供专业技术支撑。鼓励公证机构创新公证证明和公证服务方式,依托电子签名、数据加密、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公证服务。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