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知识产权代理、运营、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参与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业务,为中小企业、各类创新主体等提供专业化服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机制,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自律管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