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四章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第四十六条有效执法检查可以采取座谈会、实地检查、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或者抽查等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