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章 政务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时限,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和通信网络过户协同办理,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