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效;

(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重要管理制度;

(三)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

(四)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五)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及工作推进情况;

(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和重要经验;

(七)群众关心的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热点问题。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