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