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五章 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热用户热费采取按采暖面积和按热量计费两种方式,并逐步过渡到按热量计费。已经具备按热量计量收费条件的,应当按热量计量收费;暂不具备按热量计量收费条件的,按采暖建筑面积计收热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