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五章 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居民热用户应当按照城市供热期计交热费。非居民热用户有特殊供热需求的,供热期限、用热方式以及热费核算,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约定的最高热费不得超过城市供热期热费。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