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支持合成生物领域企业和机构申报成为市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单位,并将其符合条件的特殊物品申请纳入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正面清单。对于纳入正面清单的生物医药特殊物品,优先办理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给予通关便利。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