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第二章 创造与运用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建设具有市场价值的、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按照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