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编制相关工作指引和技术规范,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维护保养等事项的补助。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