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三章 建设和维护第二十条有效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者加装人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电梯的显著位置。地方法规 · 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