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科学技术进步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已修改科学技术经费和科学技术奖励经费依法免税。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