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推广病虫害综合绿色防控技术,指导生产经营者科学施肥,促进柑桔绿色发展。

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有机肥,推广精准施肥,实施化学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措施,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