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聚焦基础研究和重点产业领域,建立完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机制,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培训的支持力度。

鼓励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业院校等完善产学研融合、多学科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联合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

建立科技企业家培养体系,加快培育能够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产业发展的科技企业家队伍。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