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成果转化第二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者专业,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技术转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