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气象灾害普查,及时更新气象灾害基础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确定气象灾害风险等级,依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