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有效鼓励重点单位根据经营、生产活动需要,定制个性化的气象服务。鼓励重点单位通过购买保险等方式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地方法规 · 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