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