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第二章 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超过农村公路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农村公路上行驶。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确需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应当依法办理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并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