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