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天然林保护修复实行管护责任协议制度。天然林管护责任主体按照协议具体落实其经营管护区域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