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加强与毗邻省份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领域的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优化气象探测设施布局,加强云水资源等合作开发利用,推动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区域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