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第五章 消纳与综合利用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废弃物调剂机制,并指引、调配建筑废弃物优先用于综合利用项目和建设工程回填。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