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鼓励本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培训项目,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员。

对在本地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

对招用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养老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