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9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