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新业态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新业态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