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利用公共体育用地、商业设施、废旧厂房、仓库等城市空间和场地设施资源,建设新型体育服务综合体,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等场地资源,建设气膜体育场馆等新型体育场所。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