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和体育部门应当建立分学段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定期发布赛事计划,组织体育赛事。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