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十条有效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明确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负责免费修理或者更换。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