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陶瓷琉璃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支持行业协会、企业、学校承办高层次陶瓷琉璃创意设计、职业技能赛事和论坛、培训等活动,促进技术、工艺、设计、材料创新提升。

支持陶瓷琉璃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平台,鼓励其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攻关、工艺提升、设计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