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二十二条有效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按照职责组织所属的气象台站以及与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有关的单位,及时、准确、无偿地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