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加强残疾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健全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队伍选拔培养和保障体系,对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运动员给予奖励,在上学和就业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