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卫生健康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建立残疾筛查、残疾预防干预信息共享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将筛查出的新出生残疾婴儿、残疾和患有致残性疾病的未成年人信息,向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与残疾人联合会共享,并共同组织开展早期干预。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