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