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