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第四章 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第三十五条有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严格控制、逐步缩减,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并适时进行调整。人行道上不再增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已设置的停车泊位应当逐步撤销。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4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