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所联系服务群体的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体育活动。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