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所联系服务群体的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