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