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必要技术防控、扣押有关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违法活动场所等紧急处置措施。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