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低空航空器在交通疏导、调查测绘、巡查巡检、文物保护、医疗转运和配送、气象监测和作业、应急救援、国防动员等领域的应用。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