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低空气象监测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组织低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技术研发,为低空飞行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