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低空经济促进条例/第三章 基础设施第二十四条有效气象部门应当加强低空气象监测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体系,组织低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技术研发,为低空飞行提供气象服务保障。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