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九条有效从事供热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