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本省健全妇女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筛查和诊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适龄妇女进行一次乳腺癌、宫颈癌筛查。
开展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知情同意、自愿接种的原则,推动适龄女性未成年人按照有关规定免费接种宫颈癌疫苗。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