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健康营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