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有效建设项目的绿化用地指标,应当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定的城市绿地率控制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