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推进绿色宜居园林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