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生态畜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生态畜牧业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集养殖、免疫、检疫、屠宰、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信息化追溯体系,鼓励具备信息化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采集,留存生产记录、购销记录等生产经营信息。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